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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邈和溫苒的離婚案,在市人民法院正式開庭。
權蓁在上庭之前碰到溫苒,她身後跟著律師團,氣勢很強。
權蓁本來是要跟她打聲招呼的,但她直接從權蓁身邊走過去,視而不見。
溫苒的律師權蓁也認識,去年還交過手,是個很厲害的律師,經驗比權蓁豐富多了,打的官司也比權蓁多。
不過離婚官司不複雜,就算溫苒不同意離婚,但夫妻感情破裂了,分居兩年就能自動離婚,如果這次官司輸了也不要緊,分居一年後再次訴訟,法院會直接判離婚。
所以,一般來說,離婚官司到對簿公堂的地步,都是為了錢。
開庭前權蓁申請調解,顧邈也願意加大補償金額,不過溫苒拒絕了。
人家出身書香世家,本人也是個知名畫家,一幅畫能賣幾十萬上百萬的,不差錢。
錢解決不了的問題,就比較麻煩了。
這麼說來,溫苒挺愛顧邈的,能拖一時就一時。
而法院判定離婚的標準無非就是幾條,夫妻感情破裂,一方出軌,家庭暴力,重婚,賭博,犯罪等等。
這些溫苒一條不占,權蓁就從夫妻冇有感情這一點作為突破口。
權蓁發現,隻要她說顧邈不愛溫苒,溫苒的臉色就難看一分。
她很介意顧邈愛不愛她。
甚至有點自欺欺人,明知道顧邈不愛,卻仍然接受不了。
權蓁發完言,把相關證據呈上去,基本上她的任務就完成了。
她回到自己的位子上翻看卷宗,一邊聽對方律師舌燦蓮花。
他指責顧邈在婚姻存續期間冇有儘到丈夫的責任,指責顧邈冷暴力對待溫苒,說到激憤之處,他指著顧邈怒斥:“顧邈婚內出軌!”
法官問:“你有什麼證據?”
權蓁從卷宗上抬起頭來的時候,對方律師把他的證據呈上去。
這一點權蓁並不瞭解,她看向顧邈,他麵無表情地坐在起訴人席中。
法官看完證據,再看向權蓁的時候表情複雜。
他問權蓁:“你瞭解嗎?”
權蓁不瞭解,她搖搖頭:“我的委托人冇有跟我提及。
”
“不如你看一下?”法官把證據遞給她。
權蓁走過去接過來,是一疊照片,她看清楚了照片的內容。
照片裡是她和顧邈那晚在她家走廊裡擁吻的一幕。
不知道是什麼人什麼時候拍下來的,拍的很清晰,也許拍攝的人離他們很近,也許拍攝的設備很先進,總之拍的清清楚楚,她左臉頰上有一顆小小的痣都被拍的一清二楚。
法官問她:“照片裡的人是你嗎?”
權蓁隻能點頭:“是我。
”
法官注視著她數秒鐘:“休庭十分鐘。
”
休庭期間,法官讓權蓁去了他的辦公室。
按照規定,律師涉及了案件內容,她就不能再參與審理此案。
權蓁懂流程,跟法官說自己將退出審理。
法官是她老師的同學,一直很欣賞權蓁,他看著權蓁的眼神多了幾分痛心疾首。
權蓁冇解釋,也冇辦法解釋,這種事情越描越黑,再說有圖有真相,她百口莫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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